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消息,市人口計生條例有關特殊情況再生育規定的實施意見出爐:11月1日起,雙方或者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夫妻,符合“雙方均為非獨、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,現家庭無子女”等4種情況,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。  (原標題:上海4種特殊情況夫妻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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